如何提高危重患者转运性,减少事件的发生?
1. 转运决策与知情同意
推荐意见:重症患者转运的目的是使患者得到必要的诊治,转运决策应充分权衡获益与风险。
院内转运由主管医师决定;
院际转运最终应由接收医院主管医师决定;
院后转运则需转运的家属与非急救转运共同商议;
2. 转运护送人员
推荐意见:重症患者的转运应由接受过专业训练的医务人员完成。
转运人员至少有1名具备重症护理资格的护士;
可根据病情需要配备医师或其他专业人员;
必须指定1名转运人员作为转运过程的负责人;
转运中的所有决策均应由该负责人做出;
危重患者,应由护士转运或医护人员共同转运;
未取得执业资格的护士不能单独转运病人;
“非急救”并不等于“不需要医疗关注”。相反,这一概念强调的是病情稳定但仍有医疗照护需求。比如,长期卧床的患者在转运途中需要定期翻身、观察皮肤颜色和呼吸道情况;携带引流管的患者需要保证管路通畅;吸氧患者需要留意氧气余量。这些细节都需要随车人员具备基本的临床判断能力和应急处置意识。
随着人口老龄化以及跨区域医疗协作的推进,公众对此类服务的认知度正在逐步提升。未来,非急救医疗转运或许会在统一调度平台、标准化服务流程和远程医疗指导等方面进一步完善。比如,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车辆位置实时共享、随车患者生命体征数据回传,或与目的地医院提前建立信息对接,这些发展都有可能让转运过程更加透明和。
